全部分類
環保稅即將落地:江蘇最貴,江西底價!
發布日期:2017-10-12
來源:互聯網 瀏覽次數:859
核心提示:繼最嚴環保督查之后,環保稅這項工具也即將落地。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》將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。環保稅法列出了環保稅征稅稅目及稅額,也明確大氣和水污染物的稅額由省級政府確定,報經省級人大常委會
繼“最嚴”環保督查之后,環保稅這項工具也即將落地。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》將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。環保稅法列出了環保稅征稅稅目及稅額,也明確大氣和水污染物的稅額由省級政府確定,報經省級人大常委會決定。
據《21世紀經濟報道》統計,福建、貴州等省人大常委會已通過省內稅額方案,浙江、江西、江蘇、廣東等省已經對外公布征求意見方案,廣西、四川等省就方案在地市政府或企業層面調研。
各省原排污費適用不同的標準、有高有低,此番“費改稅”各省思路也有不同。不少省份將原排污費標準“平移”為環保稅稅額,部分省份則提高了標準。具體參考如下:
福建: 大氣污染物每污染當量1.2元;水污染物中,五項重金屬、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每污染當量1.5元,其他水污染物每污染當量1.4元。基本遵循“稅費平移”。(已通過省人大表決)
貴州: 大氣污染物每污染當量2.4元;水污染物每污染當量2.8元。為貴州現行排污費征收標準的兩倍。(已通過省人大表決)
浙江: 大氣污染物每污染當量1.4元,四類重金屬污染物為每污染當量18元;水污染物每污染當量1.4元,五類重金屬污染物每污染當量1.8元。基本遵循“稅費平移”。(尚未通過省人大表決)
江蘇: 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中的主要污染物征收標準分別是每污染當量4.8元和5.6元。基本遵循“稅費平移”。(尚未通過省人大表決)
江西: 大氣污染物每污染當量1.2元;應稅水污染物每污染當量1.4元。遵循“稅費平移”,且為最低稅收標準。(尚未通過省人大表決)
廣東: 大氣污染物每污染當量1.8元;水污染物每污染當量2.8元。相比現行排污費征收標準有所上浮。(尚未通過省人大表決)
注:根據環保稅法所附的《環境保護稅稅目稅額表》,大氣污染物適用稅額為每污染當量1.2元至12元,水污染物適用稅額為每污染當量1.4元至14元。
投稿 | 合作請聯系QQ:653824796
合作熱線:(微信同號) 18962103786(金經理) 18913196059(桑經理) 15370097369(朱經理)
- 下一篇:膠粘劑應用注意事項
- 上一篇:膠粘劑與粘接技術的重要作用、特點及發展方向與前景分析!
?
?